申请境内销售电zi烟产品技术审评,应当通过管理系统提交下列资料:
1.产品的基础信息;
2.产品的商标注册证;
3.产品包装及外观图片;
4.产品内附说明书样稿;
5.产品描述报告;
6.产品配方与原材料报告;
7.与安全性有关的关键生产工艺说明;
8.产品检验检测报告及其他必要的检验检测报告;
9.产品安全性评估或论证报告;
10.申请人对提交材料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的承诺书;
11.其他相关资料。
在一个包装单元内销售的电zi烟产品,其内含烟弹及配套烟具等均须已通过技术审评,仅需提交前款规定的第1至4项资料。
进口电zi烟产品除前款规定资料外,还需提供所在国(地区)的获准生产或销售的证明材料。
收到申请后,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完成资料的线上审查,对符合要求的,出具纸质资料和实物样品邮寄通知书;资料需要补正的,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申请人收到邮寄通知书后,应当以邮寄方式向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与申请资料相一致的技术审评纸质资料和实物样品。申请资料具体要求见附件。
技术审评机构负责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需要补正的,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内容,申请人以邮寄方式补充完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