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西(BRAZIL)领事加签代表函 向伊斯兰country出口清真肉类等食品有何特殊要求?
对伊斯兰country出口清真肉类或其他食品,必须由中国伊斯兰教协会签发统一的出口清真食品证明(哈拉证/书),地方伊斯兰教协会不能签发出口证/书。上述证明应加盖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的印章后方可办-理领事认证。
相信许多次接触到“领事认证”这个名词的读者一定充满好奇,只听说过商品质量要认证,领事认证又是什么呢?,我就来向您介绍一下领事认证。
领事认证是指一国外交、领事机构及其授权机构在公证文书或其他证明文书上,确认公证机构、相应机*关或者认证机*关的后一个签字(签章)或印章属实的活动。许多人需要到国外使用国内有关机构出具的文书,却不知道要办-理领事认证,结果往往是无功而返。举个学生出国留学的例子。根据国际惯例,一般情况下,出国留学前,需要申请留学签证。为此,申请人要提供包括出生、无犯罪记录、学历、学位、成绩单等很多证明材料。但如果直接拿着这些材料去使馆申请签证,往往会被使馆以有关材料未经领事认证为由而拒签。这时候,就需要为这些材料办-理领事认证了。
*由同口方、供货方或生产厂家出具的检验证、品质证、健康证、分析让等所涉及的产品应是非法检产品。同时提供L/C、主管部门出具的产品合格证、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等为申请认证依据。
*出口企业或货方出具的证明其产品到国内或的证明,药品或食口卫生证明,须提供专门机构出具的佐证后方可认证。非直接用于出口通关结汇的,应一律申请涉外经贸文件证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