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下简称新固废法)已于2020年9月1日起实施。新固废法强化了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监督管理责任,不仅完善了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建筑垃圾、农业固体废物等污染环境防治制度,还对法律责任专章进行了扩充完善,加大了对固废管理不合规的处罚力度。
并且增加了按日连续处罚、行政拘留、查封扣押等执法措施。其中新固废法对环境违法行为的“严惩重罚”方面达到了新高度,多项违法行为的罚款数额是旧固废法的10倍,特别是“未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这一违法法行为。旧固废法规定“不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的”。
处1万以上10万以下的罚款。而新固废法要求比旧版固废法更加严厉,不仅需要“设置”,还应该“规范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若不规范,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以下罚款!
设置要求:
(1)位置
危险废物贮存间外。
(2)设置方式
①悬挂于危废贮存间外面门的一侧,或。
②独立摆放于危废贮存间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