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基斯坦(PAKISTAN)大使馆双认证 领事双认证是指一国外交、领事机构及其授权机构在公证文书或其他证明文书上,确认公证机构、相应机*关或者双认证机构的较后一个签字或者印章属实的活动。由于领事双认证的特殊作用,可以形象地将其比喻为发给涉外文书的“签证”。
领事双认证相关注意事项
1. 由于办-理领事双认证的时间相对较长,有需求的企业一定要尽量提早前来办-理,以争取工作上的主动。
2.哥伦比亚大使馆要求授权书必须和营业执照一起双认证。
3.菲律宾、泰国、委内瑞拉、土耳其、古巴大使馆要求所有文件要一式两份,其中一份供大使馆留底。如:送办土耳其country的文件,在份数栏内应填“2”份,申办公司收到为“1”份,另1份由土耳其大使馆留底保存。
4. 巴基斯坦、黎巴嫩、印度、新加坡、卡塔尔大使馆要求提供英文的目的使用说明。
下列大使馆要求提供复印件:
阿尔巴尼亚、阿尔及利亚、阿富汗、阿联酋(Invoice1份)、埃及、埃塞俄比亚、安哥拉、巴基斯坦(2份)、玻利维亚、古巴、刚果(2份)、哈萨克斯坦、韩国、黎巴嫩、利比亚(2份)、卢旺达、缅甸、也门、越南、伊朗、约旦、印度尼西亚、印度 。
下列大使馆要求提供英文的“使用目的说明”:
巴基斯坦、黎巴嫩、印度、新加坡
下列大使馆要求产地证、Invoice必须一起双认证:
卡塔尔、黎巴嫩、约旦、叙利亚、阿联酋、利比亚
下列大使馆要求双认证产地证需提供Invoice复印件作为参考:
伊朗、秘鲁、利比亚
下列大使馆要求商业单据需做成商业证明书再送交大使馆双认证:
阿尔及利亚、南非、尼日利亚、意大利
下列大使馆要求另需填写特殊表格格式:
埃塞俄比亚
韩国
科威特(白色产地证英文部分公司填写,阿文部分由大使馆翻译,收20元翻译费)
意大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