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61010包含在范围内的设备:
en 61010 的这一部分规定了以下类型 a) 到 c) 的电气设备及其附件的特定安全要求,无论它们打算在何处使用,只要材料的加热是设备的功能之一。
设备的全部或部分可能属于 en 61010 的一个或多个其他第 2 部分标准的范围以及本标准的范围。在这种情况下,其他第 2 部分标准的要求也将适用。特别是,如果设备旨在用于体外诊断 (IVD) 目的,则 en 610102101 的要求也将适用。但是,当设备包含制冷系统和加热功能时,如果两者的组合比单独处理会引入更多或更严重的危害,则 en 61010-2-012 可能适用于本部分 2-010 .
61010 的这一部分规定了以下类型 a) 到 c) 的电气设备及其附件的特定安全要求,无论它们打算在何处使用,只要材料的加热是设备的功能之一。
a) 电气测试和测量设备:
这是通过电磁手段测试、测量、指示或记录一个或多个电气或物理量的设备,也包括非测量设备,例如信号发生器、测量标准、实验室用电源、传感器、变送器等
注1这包括台式电源旨在帮助测试或测量操作上的另一台设备。用于为设备供电的电源在 en 61558 的范围内(见 1.1.2 h))。
本标准也适用于集成到制造过程中并用于测试制造设备的测试设备。
注 2:在此应用中,制造测试设备可能安装在工业机械附近并与工业机械互连。
b) 电气工业过程控制设备:
这是一种将一个或多个输出量控制为特定值的设备,每个值由手动设置、本地或远程编程或由一个或多个输入变量确定。
c) 电气实验室设备:
这是测量、指示、监测、检查或分析材料或用于制备材料的设备,包括体外诊断 (IVD) 设备。
该设备也可用于实验室以外的领域;示例包括在家中使用的自测 IVD 设备和在运输过程中用于检查人员或材料的检查设备。
EN 61010-2-010标准不适用于以下范围内的设备:
a) en 60065(音频、视频和类似电子设备);
b) en 60204(机械安全 – 机械电气设备);
c) en 60335(家用和类似电器);
d) en 60364(建筑物的电气装置);
e) en 60439(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组件);
f) en 60601(医疗电气设备);
g) en 60950(信息技术设备,包括电气业务设备,1.1.3 中规定的除外);
h) en 61558(电源变压器、电源装置和类似装置);
i) en 61010-031(手持式探头组件);
j) en 61243-3(带电工作 – 电压检测器 – 第 3 部分:两极低压型)。
aa) 实验室加热和通风设备;
bb) 消毒设备;
cc) 操作者打算进入的加热和/或冷却设备,并且足够大,操作者可以在门关闭的情况下留在里面。
EN en 61010-2-010:2020:
测量、控制和实验室用电气设备的安全要求。用于材料加热的实验室设备的特殊要求
第 1 部分的这一条款适用,但以下情况除外:
1.1.1 包括在范围内的设备 替换:用以下内容替换第二段:en 61010 的这一部分规定了以下类型 a) 至 c) 的电气设备和他们的配件,无论在何处使用,只要材料的加热是设备的功能之一。
增加: 在 c) 项之后添加以下文字: 设备的全部或部分可能属于 en 61010 的一个或多个其他第
2 部分标准的范围以及本标准的范围。在这种情况下,其他第 2 部分标准的要求也将适用。
特别是,如果设备旨在用于体外诊断 (IVD) 目的,则 en 61010-2-101 的要求也将适用。然而,当设备包含制冷系统和加热功能,并且两者的组合比单独处理时引入额外或更严重的危险时,则 en 61010-2-012 可能适用于本部分 2-010。
有关选择过程和简介中的指导,请参阅流程图(图 102)中的更多信息。1.1.2 排除范围的设备
增加:在j)项之后增加以下项目:
aa) 实验室加热和通风设备;
bb) 消毒设备;
cc) 操作者打算进入的加热和/或冷却设备,并且足够大,操作者可以在门关闭的情况下留在里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