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第十一中学食堂及超市经营权承包服务采购项目招标
发布时间:2016-07-27
所属地区:安 徽
详细内容:受阜阳市第十一中学委托,对阜阳市第十一中学食堂及超市经营权承包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地点:阜阳市第十一中学
2、项目名称:阜阳市第十一中学食堂及超市经营权承包服务采购项目
3、食堂基本情况:本项目食堂及超市位于阜阳市第十一中学,食堂1~3楼总面积约1800m2,超市位于1楼。阜阳市第十一中学在校学生人数约3600人其中住宿学生2000人,教职工人数约200人。
4、招标范围:学校1~3楼食堂及1楼超市经营权整体对外承包。学校提供学校现有的设施设备及经营所需的水、电和场地;承包企业负责学校提供的设施设备供应商保修期外的日常维修、维护保养,按时交纳水电费同时经营期间需要添置其他设施设备及装饰所需费用由承包企业自行承担,学校不支付任何费用。
5、食堂和超市经营:食堂保证在有学生在校期间供应学生正常的早中晚三餐,超市保证在学生在校期间售卖学生生活用品。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经工商行政部门登记成立的餐饮服务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有学校餐饮经营服务的经验。
2、投标人具有相应的资金保障,企业注册资金100万元及以上,资金运营良好,不存在因借贷/担保等可能影响投标人履行本项目义务的情况。
3、投标人业绩:在近两年(从2014年7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一项规模在1000人以上大型企事业业或院校餐饮项目,(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需提供合同原件,如合同无法体现用餐人数,应提供业主证明)。
4、负责人业绩:担任本项目的主要负责人在近两年(从2014年7月1日至今)至少从事3家1000人以上学校或大型企事业单位食堂经营管理和服务的经验,有一定经营业绩,并无不良记录(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需提供合同原件,如合同无法体现用餐人数,应提供业主证明)。
5、具有经食品安全培训、符合相关条件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班组,以及与本单位实际相适应的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6、承诺(如中标)所有从业人员均须持有效的健康证方能上岗、并且能够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需提供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接受以个人名义投标。
8、开标现场参加开标的法定代表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其委托代理人(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同时出示身份证原件。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2016年7月27日起至2016年8月2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天8:00-11:30;15:30-18:00(北京时间)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500元/份,售后不退)并领取收据,开标时未提交收据的投标人,将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四、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6年8月16日上午09时00分。
联 系 人:郑 伟
联系电话:180 9640 5707
邮 箱:180 9640 5707@163.com
阜阳市第十一中学食堂及超市经营权承包服务采购项目招标
更新:2016-07-27 23:35 浏览:2次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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