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苏市危房安全排查隐患检测服务报告
危房顾名思义就是存在危险不能居住的房子,据《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危险房屋是指结构已严重损坏或或承重构件已属危险构件,随时有倒塌可能,丧失结构稳定和承载能力,不能*居住和使用安全的房屋。这样的房子一般需要经过相关部门的鉴定。根据危房鉴定标准认定,危房可以分为不同等级。
1、危房需由鉴定单位提出全面分析、 综合判断的依据,报请市一级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或其授权单位审定。
2、对危房,应按危险程度、影响范围, 根据具体条件,分别轻、重、缓、急,安排修建计划。
3、对危险点,应结合正常维修,及时排除险情。
4、对危房和危险点,在查清、确认后, 均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住用安全。
组成部分(地基基础、上部承重结构、围护结构)鉴定评级
1、地基基础——根据现场检测结果,房屋整体无明显倾斜趋势,未发现建筑物存在明显基础不均匀沉降的迹象和变形,上部主体和围护结构无明显因基础不均匀沉降产生的变形和裂缝等;依据《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99)(2004年版)*5.2.2条*1款,评定地基基础为a级(无危险点)结构。
2、上部承重结构构件——根据现场检测结果,由于房屋*二层1-3~A-D区域发生过火灾,其中*二层1-2~A-D区域预制混凝土板因过火评为Ⅲ级(即中度灼烧尚未破坏,显着影响结构材料或结构性能,明显变形或开裂,对结构安全或正常使用产生不利影响,应采取加固或局部更换措施),为危险构件(Td)。依据《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99)(2004年版)*5.2.2条*2款,评定上部承重结构为b级(有危险点)结构。
3、围护结构构件——个别墙体局部渗水为非危险构件(Fd),*二层1-2~A-D区域预制混凝土板因过火评为Ⅲ级,为危险构件(Td),依据《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99)(2004年版)*5.2.2条*2款,评定围护结构为b级(有危险点)结构。
1 房屋安全检测是通过检查房屋结构损坏状况,分析判断房屋安危的过程。
2 房屋安全检测适用于已发现危险迹象的房屋。
3 房屋安全检测包括下列基本内容:
3.1 调查房屋的使用历史和结构体系。
3.2 测量房屋的倾斜和不均匀沉降情况。
3.3 采用文字、图纸、照片或录像等方法,记录房屋主体结构和承重构件损坏部位、范围和程度。
3.4 房屋结构材料力学性能的检测项目,应根据结构承载力验算的需要确定。
3.5 必要时应根据房屋结构特点,建立验算模型,按房屋结构材料力学性能和使用荷载的实际状况,根据现行规范验算房屋结构的安全储备。
3.6 分析房屋损坏的原因。
3.7 综合判断房屋结构损坏状况,确定房屋危险程度。
4 房屋安全检测应按《危险房屋鉴定标准》CJ13执行。对工业厂房进行安全检测时,尚应符合《工业厂房性鉴定标准》GBJ144-90等相关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