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研究院设立条件:
1、研究院的人员:董事长1名、董事3名、监事1名、财务1名、行业2名。
2、研究院的地址:注册地址为个人产权的,需提供房本第1页至尾页的复印件。注册地址为公司产权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房本第1页至尾页的复印件、住所(如果注册地址附近在拆迁、需出具镇出具的不属于拆迁范围的).
3、研究院的启动资金:要有30万的启动资金存在民政局的账户中、50万的实缴注册资金。
我们公司经营宗旨是“质为本、诚为信、创双赢”,我们以企业服务质量为立足之本,诚信经营为发展之道,愿与广大客户精诚合作、利益共享,同发展、共繁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