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有机肥NY525全项指标检测 有机肥检测报告
新版有机肥料NY/T525-2021行业标准中明确指出,有机肥料生产原料应遵循“安全、卫生、稳定、有效”的基本原则,原料按目录分类管理,分为适用类、评估类和禁用类。
优先选用附录 A 中的适用类原料;禁止选用粉煤灰、钢渣、污泥、生活垃圾(经分类陈化后的厨余废弃物除外)、含有外来入侵物种物料和法律法规禁止的物料等存在安全隐患的禁用类原料;其余为评估类原料。如选择附录 B 中的评估类原料,须进行安全评估并通过安全性评价后才能用于有机肥料生产。
一、有机肥适用类原料
适用类原料分为4大类:种植业废弃物、养殖业废弃物、加工类废弃物、天然原料。
种植业废弃物:谷、麦及薯类秸秆;豆类作物秸秆;油料作物秸秆;园艺及其他作物秸秆、林草废弃物。
养殖业废弃物:畜禽粪尿及畜禽圈舍垫料(植物类)、废饲料。
加工类废弃物:麸皮、稻壳、菜籽饼、大豆饼、花生饼、芝麻饼、油葵饼、棉籽饼、茶籽饼等种植业加工过程中的副产物。
天然原料:草炭、泥炭、褐煤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