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管理人应结合私募金投资运营实际,及时报送基金重大事项变更情况及清算信息,按时履行基金季度、年度更新义务,发生如下重大事项的,私募基金管理人要在5个工作日内向基金业协会报告,重大事项具体包括:管理人、托管人发生变更的;基金合同发生重大变化的;基金触发巨额赎回的;涉及基金管理业务、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重大诉讼、仲裁、财产纠纷的;投资金额占基金净资产50%及以上的项目不能正常退出的;对基金持续运行、投资者利益、资产净值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件。
私募基金管理人为按时履行季度、年度或重大事项信息报送更新义务累计超过2次,基金业协会将其列入异常机构名单,并通过私募基金管理人公示平台(http://gs.amac.org.cn)对外公示。需要注意的是,重大事项变更首次提交后6个月内仍未办理通过或退回次数超过5次,私募基金管理人将无法进行新产品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