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设立分支机构要办理境外投资备案吗?
设立境外分支机构的程序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3、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4、公司章程(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5、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6、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7、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产证复印件;无偿使用的,提交产权人允许使用的证明原件及产权人的产权证复印件; 未取得房产证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8、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9、分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
10、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1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关于境外投资备案
根据相关法规规定,处理跨境业务,进行跨国贸易活动,就需要企业境外投资备案。
中国境内企业进行对外投资,需要取得三个主管部门的核准、备案或登记。分别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即相关地方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发改委)、商务部及相关地方商务部门(以下简称商务部门)、相关地方外汇管理分局(以下简称地方外管局)。涉及国有企业境外投资行为的,除进行上述一般性的核准、备案及登记外,还需通过国有资产主管部门的项目备案审批。
境外投资备案的流程
1、发改委立项,申报相关信息,地区投资者签定各类所需法律文件,待发展趋势改革创新联合会单位审批和办理备案,派发审批文档或办理备案通知单。
2、商务部审批备案,派发公司海外投资资格证书,公司应在接到资格证书后2年在海外进行项目投资。
3、外管局办理备案金融机构放开外汇交易,外管局管控。
境外投资备案需要按照“凡备案(核准)必报告”原则,对外投资备案(核准)报告信息报送是对外投资企业必须履行的责任和义务,是申报各类专项资金和扶持政策的前提条件。各单位需要高度重视,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填报。
申请ODI备案对企业的要求
1、境内公司**成立满1年以上(成立时间不满一年的企业,无法提供完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一般无法通过审批部门的核准或备案);
2、*近一年独立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不能出现亏损;
3、净资产回报(收益)率=净利润/所有者权益,**高于5%,越高越好;
4、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低于78%,越低越好;
5、股东背景、资金来源必须真实、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