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律师公证类型
1、中国委托公证人公证:香港文件用于大陆需要由中国司法部任命的香港中国委托公证人及香港律师出具公证证明然后送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加章转递才能得到有关当局的承认。
2、海牙认证:文件用在国外海牙成员(如德国、西班牙、美国、英国、日本、印度等),需经香港国际律师公证,然后送香港高等法院加签。
3、领事馆认证:文件用在国外非海牙成员(如越南、巴基斯坦、阿尔及利亚、阿联酋、玻利维亚、土库曼斯坦等)需经香港国际律师公证,然后提交香港高等法院加签,送文件使用国驻香港领事馆认证。如该国在香港没有领事馆,加签后的文件需要外交部驻香港特派公署认证,然后送该国驻中国大使馆认证。
香港公司公证常用文书如下:
香港公司注册证书(CR)
商业登记证(BR)
公司章程(Articles of Association)
法团成立表格(NNC1)
董事会决议(Board Resolution)
周年申报表(NAR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