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办停车场许可证程序
1.有停车需求并有场地条件的单位,向当地交警部门提出办理机动车停车场的申请,领取《机动车停车场审批表》。
2.申办单位按照审批表的项目逐栏填写,绘制平面示意图,加盖公章后,返回区交警部门。
3.区交警部门接到申请审批表后,应立即到现场实地踏查、规划和认定,并提出意见上报市交警部门。对不符合申办条件的,应立即退回并说明原因。
4.市交警部门将参照全市停车场的总体规划和当地的流量情况,按照相关的技术规范,确认该停车场的泊位数量、停车方式和停车时间。通知申办单位按照审批要求施划泊位标线,设立停车场标志,同时到城管局办理相应的占道手续。
5.由市、区交警部门共同验收后,发放《机动车停车场许可证》。停车场应接受有关部门的日常监督和管理,对《许可证》每年进行一次审验
经营性停车场开办申请所需资料:
1、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租用合同书、土地红线图、物业委托管理合同;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筑工程竣工验收证明;
3、《建筑物消防合格证明》;
4、《停车场交通设施平面设计图》;
5、《停车场验收意见书》;
6、《经营性停车场开办申请表》,《停车场管理单位信息采集表》,申办单位营业执照、税务登记
7、停车场责任人任命书,须单位法人签名授权,责任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书(授权谁办理),法人证明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8、停车场巡查人员登记备案表、巡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居住证复印件及着统一制服一寸彩照一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