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文网文?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简要介绍: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是经营网络文化产品和网络文化活动必须取得的相关资质,也可称为文网文、网文、网络许可证、文化经营许可证、网络经营许可证等。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是指以营利为目的,通过向上网用户收费或者以电子商务、广告、赞助等方式获取利益,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网络文。
适用对象: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主要申请项目包含: 1、音乐娱乐产品 2、游戏产品(网络游戏产品运营,网络游戏产品运营及虚拟货币发行和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交易) 3、艺术品 4、演出剧(节)目、表演 5、动漫产品 6、网吧、网咖 7、展览、比赛活动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我们得拆分成三个词来看,网络是路径,文化是产品,经营是目的,即通过网络互联网传播和交易文化产品或者文化活动,并且以盈利为目的的商业活动,是需要办理许可证的,这个许可证就叫做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我们也常称为文网文。 那么,哪些是互联网文化活动和文化产品呢?互联网文化产品: 1、专门为互联网而生产的网络音乐娱乐、网络游戏、网络演出剧(节)目、网络表演、网络艺术品、网络动漫等互联网文化产品; 2、将音乐娱乐、游戏、演出剧(节)目、表演、艺术品、动漫等文化产品以一定的技术手段制作、复制到互联网上传播的互联网文化产品。 常见的就是游戏和直播了,比如荣耀、斗鱼、虎牙等,荣耀属于游戏类文网文,直播属于演出剧目、表演类文网文。
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办理条件 1、申请主体为合法设立的企业; 2、公司经营范围含互联网文化活动和产品相关内容; 3、具备相应的互联网文化合法的来源渠道以及运营能力; 4、有相关从业资格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5、有开展业务所需的基本的设备和场所; 6、不能有外资参股; 7、注册资金100万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