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验检测工作流程有哪些?
一、材料试验取样:
1.所取样品应具有代表性;
2.所取样品数量应满足(平行)试验要求,水泥、石灰、外加剂取双倍数量,其中一份进行试验,一份封存备用;
3.按规定应进行复核试验的样品,监理与施工单位互通信息,同时取样,同时试验;
4.所取样品要有明显标识,以防混淆;
5.所取样品应及时登记台帐、填写委托单并安排试验。
二、试验检测工作计划:
1.各试验室应根据所辖合同段工程具体情况制定详细试验检测工作计划,按土方路基、石方路基、混凝土、钢筋混凝土、预应力混凝土、路面基层、路面面层混凝土、结构物地基(承载力)与基础、附属(防护、排水)等单项工程分别制定计划;
2.达到《单项工程试验检测项目与频率》和施工规范规定的要求,做到不缺项,无漏检;
3.对地产砂石材料质量要从源头抓起,多做料场调查工作,确保材料质量与数量供应;
4.制定出对混凝土拌和站、预制场、储料场的质量监控措施;
5.对特大桥、大桥、互通立交等大型结构物工程,单独制定试验检测工作计划;
6.对C40以上的混凝土进行重点监控检测;
7.做好试验路段的试验检测计划;
8.路基压实度要单独排出《路基压实度检测计划表》;
9.中心试验室组织力量安排好现场CBR试验;
10.桥涵结构物的地基承载力试验检测数据,必须齐全,一个不能缺少。对于无法进行轻型动力触探的(砂砾、岩石)地基要有准确的地质情况文字描述;
11.路基、路面基层的弯沉值检测中心试验室与监理处、施工单位共同进行;
12.路面(沥青)混凝土粗集料的磨光值、路面摩擦系数和构造深度,施工单位自己无法完成的,委托中心试验室进行;
13.外购材料、半成品、成品的鉴证试验由施工单位、总监办、中心试验室共同进行;
14.对于外加剂、粉煤灰等统由中心试验室组织安排委外试验;
15.试验仪器设备的检定要按规定周期排出计划,报中心试验室,以便在条件允许的前提下统一联系计量部门安排检定。
三、试验检测工作程序:
1.材料试验工作程序
材料进场前取样两份,一份施工单位自检,一份按监理程序送总监办或中心试验室报批。
取样登记试验台帐、委托单 → 自检试验、填写建筑材料报告单 → 报监理批准
注:建筑材料报验单须附有报批材料的试验报告,一式两份,监理批准后一份给施工单位,一份监理存档。
监理受理登记试验台帐、委托单→ 复检试验→发出报告(批准或不批准)
注:监理的复检试验报告一式三份,一份给合同段监理组,一份给施工单位(装订进入建筑材料报验单),一份总监办(装订进入建筑材料报验单)存档。
材料进场后,施工单位按规定试验项目与频率进行自检。
取样登记试验台帐、委托单→自检试验→发出报告(合格或不合格,及时发至有关人员)
监理按规定进行抽检。
监理抽样登记试验台帐、委托单→复检试验→发出报告(合格或不合格,及时发至施工单位和有关监理人员)
2.路基、路面基层、路面面层现场检测工作程序
现场自检检测→ 自检检测报告报现场监理→监理抽检检测→抽检检测报告(及时发至施工单位和有关监理人员。合格,同意进行下道工序;不合格,采取处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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