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MA资质认定对人员的要求
如今的CMA与CNAS机构对检验检测实验室的认证认可越来越严格,且地方市场监督局不断加大对已通过认证认可的检验检测机构的抽查力度,这些都有效的提升了实验室的能力,但是实验室的问题也在不断的暴露,这都凸显了之前认证认可的不足之处。对于实验室来说,人员是根本,不管是技术质量负责人、分析员、设备员、资料员、内审员等等,她们都是实验室不可或缺的必要条件。实验室要有效的运行,离不开每个岗位的互相合作,不少实验室未能明确每个岗位的具体职责,在审核时,也不具体看每个岗位的业绩材料,这就导致很多实验室一人多岗,拖累了实验室的有效运行。现场评审中大多把精力放在人员的硬条件,比如学历资历,而对其在实验室起到的现实作用往往并不在意,这就无法考核实验室实际运行情况。
对于授权签字人的要求,在大部分实验室,授权签字人同时担任着技术负责人或者质量负责人岗位,其应全面统筹实验室的技术质量工作,全面了解并贯彻实施实验室检测工作,但实际情况是评审员对授权签字人的考核重点并不在于检验检测技术,而是在于明确认可规则和法律责任,这样做固然没错,但是把授权签字人的主体职责弱化了,在他同时担任技术和质量负责人的同时,在考核中应该将此作为重点,突出主体责任,重点考核技术关和质量关,只有这个过关了,对认可规则和法律责任的意识关自然就会逐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