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具新版ERP指令EU2019/2020
法规生效时间:2019.12.25
法规实施时间:2021.09.01
旧法规及其失效时间:(EC)244/2009, (EC) 245/2009& (EU) 1194 /2012从 2021.09.01起失效
(EU)2019/2020的适用范围
1、适用于:
1) 光源
2) 独立控制装置
3) 整合产品里面的光源和独立控制装置
2、不适用于:
1)不满足光源或控制装置定义的产品;
2)13W及以下双端荧光灯管T5;
3)电子显示如电视、显示器、电脑、手机等;
4)电池驱动照明产品,如手电筒、手机闪光灯,玩具中的光源、仅电池驱动的台灯、太阳能庭院灯等;
5)光谱光度测量设备内光源;
6)自行车或其他非机动车辆上的照明产品
7)用于特殊环境和特种设备的光源。
这项法规设下了特定的限制值,包括:能效要求、功率要求及信息要求。
一
能效要求
1、对于灯具产品,新的法规给出了允许功率Ponmax的概念。
2、从2021年9月1日起,独立控制器在满载运行下需要满足效率的要求和空载及待机功耗。
二
功能要求
新的法规与旧的法规相比较,在功率因数,频闪,以及流明维持率这几方面稍有变化,其它的要求变化不大。
三
能效等级的分类
对灯具产品的效率要求有提高,旧标的要求达到85LM/W-110LM/W的光效,基本可以进入A,A+或A++的等级中,但现在只能在F等级!
四
标签的变化
1、供应商名称和产品型号位置不同;
2、等级分类不同以前为;A++,A+,A,B,C,D,E,现在为:A,B,C,D,E,F,G。
3、多了二维码。
标签内容
1.供应商名称或商标;
2.产品型号;
3.能效等级A-G;
4.电能损耗=开机模式功率;
5.能效二维码;
6.产品符合的能效等级;
7.法规号2019/2015。
注:1194法规要求的老化时间:6000小时(点灯时间为6000小时);新的法规要求的老化时间:3600小时(用开关的方法进行测试,实际点灯时间为3000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