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从未开业或者已经停业;
2.公司不会开始/重新开业;
3.公司未缴纳的税款包括利得税.物业税.印花税.商业登记费用及与此有关的罚款及法院费用;
4.公司在税务规定下不承担未完成的责任,包括未退还税务局出具的纳税申报表,并以书面形式通知税务局局长公司,但未收到相关年度的纳税申报表;
5.税务局发出的查询尚未公司回复;
6.对尚未完成的公司评税没有反对或上诉。
如果公司不符合上述任何条件,就不会发出不反对的通知。
本次注销子公司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注销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