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东又叫创始人,也就是我们所说的老板,他是公司的发起人,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少要有2个,*多不超过50人共同组成,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只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一、注册公司股东又哪些风险
1、先期经营损失
公司的注册资本是由各个股东的注册资本组成,股东对其出资金额大小承担有限责任,如股东注册资本为50万,则如果公司经营不善负债100万,则股东需要承担负债责任是50万。因此股东投资越多,亏损的风险就越大。如果经营不善,公司没有收入或者呈现亏损状态,这也是一种风险。
2、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造成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向公司或者其他股东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规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依法给予处罚。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即股东与公司为连带债务人等。
二、股东权利的主要内容包括哪些
股东权利是指股东因出资而享有的对公司的权利。各经济发达国家一般都通过各类经济法律法规对股东权利进行界定。我国的《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也对股东权利做出了规定。归纳起来,股东权利主要分为以下几类:
1、股东身份权
《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
2、参与决策权
《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选择、监督管理者权
《公司法》规定: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实行累积投票制。
4、公司收益分配权
《公司法》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并提取利润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益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不再提取。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上一年度公司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公司在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决议,可以提取任意公积金。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法定公益金后所余利润,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5、知情权
《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6、提议、召集、主持股东会临时会议权
《公司法》规定: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应当及时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7、优先受让和认购新股权
《公司法》规定: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
8、转让出资或股份的权利
《公司法》规定: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