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住建厅发布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资质备案工作的通知:自2021年7月1日起,广东省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资质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由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办理备案手续。
近日,深圳市住建局、惠州市住建局分别转发、发布关于做好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资质备案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区(新区)住房建设局、深汕合作区住房建设和水务局,各有关企业:
现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资质备案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628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区(新区)住房建设局、深汕合作区住房建设和水务局按照有关要求认真组织落实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资质备案工作,并在广东政务服务网公布备案工作办事指南和咨询电话
办理流程
(一)企业登陆广东建设信息网“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进行网上填报,如实填写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办公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企业净资产、技术负责人、技术工人等信息。
(二)领取办理结果。资料齐全的,备案机关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手续,并核发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资质证书,企业在接到电话或短信通知后自行在“三库一平台”打印备案文书和备案电子证书。资料不齐全的,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