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认证的内容:
是构成欧洲指令核心的"主要要求",即只限于产品不危及人类、动物和货品的安全方面的基本安全要求,而不是一般质量要求,协调指令只规定主要要求,一般指令要求是标准的任务。因此准确的含义是:CE标志是安全合格标志而非质量合格标志。
CE认证常见指令:
1、PED承压设备指令2014/68/EU
PED指令应用于大许用压力高于0.5bar承压设备的设计及制造。任何单一设备或集成设备处于这个压力值之上都需要申请CE认证,粘贴CE标识。安全附件,如用于承压设备上的安全阀,受控制的压力释放装置等,也必须通过CE认证。
2、电子电器指令LVD 2014/35/EU
LVD低电压指令(Low Voltage Directive 2014/35/EU),LVD的目标为确保低电压设备在使用时的安全性。指令适用范围是使用电压为交流在50V至1000V和直流75V至1500V之间的电器产品,此指令包含此设备的所有安全规则,包括防护因机械原因造成的危险。设备的设计和结构应保证在按其预定用途,在正常工作条件下或故障条件下使用时不会出现危险。
3、电磁兼容EMC 2014/30/EU
电磁兼容EMC,电磁兼容指令2014/30/EU:装置、设备单元或系统在其电磁环境中能够正常工作(抗扰度)并且不对该环境中的任何事物构成不能承受的电磁骚扰(发射)的能力。
4、建材指令CPR(EU)No 305/2011
一般建筑指令是指编号为:305/2011/EU,各个欧盟成员国为了保证其境内的建筑物和土木工程在设计与施工上不对人、家畜(禽)、财产的安全构成威胁,同时为维护普遍的福利所遵循的其他基本要求;同时不仅关系到建筑物的安全,而且关系到健康、使用寿命、节约能源、环境保护、经济因素和其他公共利益方面的重要因素。
“建筑产品”是指任何方式包括在建筑工程内的任何产品,例如:天花板吊顶、卫生洁具、石膏板等,建筑工程包括建筑物和土建工程。
5、防爆指令ATEX 2014/34/EU
新版防爆指令2014/34/EU发布于2014年3月29日的欧盟官方公报,2014年4月18日生效的。新版防爆指令2014/34/EU将于2016年4月20日正式执行,旧的指令94/9/EC也随之将被取代。随着指令更新,欧委会将根据新立法架构(NLF)执行防爆指令条例。
6、简单压力容器指令SPVD 2014/29/EU
欧盟于2014年颁布了新的简单压力容器SPVD指令2014/29/EU,并于2016年起开始执行,将取代了原指令2009/105/EC。简单压力容器是指存储压力超过0.5bar的压缩气体或氮气等非易燃气体的容器,其有一个圆柱形壳体和用碟形和/或平封头密封的圆形端口,工作压力不超过30bar,压力容积值不超过10000bar.l,低工作温度不低于-50℃,高工作温度钢制容器不超过300℃,铝或铝合金容器不超过100℃。不包括下列容器:为核用途容器;安装于轮船或飞机上的容器;灭火器。
以上只是重要的CE认证指令梳理,目前CE认证指令有27个,不同的指令相应的收费标准和认证周期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