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ATA危险品新规则
DGR 63rd过渡期截止
4月1号起全面启用该新规
据国际航空运输协会(IATA)对单独运输锂电池的法规进行了修订,该新规其实已于2022年1月1日生效。
但在2022年3月31日前为过渡期,4月1日后新规正式生效实施。
我国是锂电池生产和出口大国,出口量近年来大幅增长。
而锂电池属于危险货物,在运输时可能会发生起火、冒烟及爆炸等事故,其运输安全必须得到重视。
根据2022年1月新发布的《危险品空运规则IATA DGR(63版)》的要求,2022年3月31日过渡期结束后,小型锂电池空运不再允许按普货运输。
具体更新内容
01 删除部分包装要求和说明
删除包装说明PI 965和PI 968针对小型锂电池可用普通货物包装的要求。
(小型锂电池运输单件包裹指的是:
a,电池或者电池芯小于2.7Wh,净重2.5 公斤;
b,电池芯小于等于20Wh,*多八个电池芯;
c,电池小于等于100Wh,*多2块电池。)
为使托运人有时间根据包装说明PI 965和PI 968的Section IB部分(如适用)要求调整。规则设置了3个月的过渡期,在2022年3月31日前托运人可以继续使用PI965和PI968 Section II部分。
同时对DGR中的1.6.1;特殊规定A334、7.1.5.5.1;表9.1.A和表9.5.A做出相应的删除和修改,以应对PI965 II,PI968 II的删除;
02 修订包装选项
明确和修改了PI 966和PI 969第I部分(设备与锂离子电池或锂金属电池放置在一个包装内)的包装选项:
●将锂电池芯或锂电池包装在UN规格包装后,再与设备一起放置在坚固的外包装中;
●将锂电池芯或锂电池与设备一起包装在UN规格包装中。
删除第II部分的包装选项;
03 新附录仍在过渡期
63版还增设了一个附录(Appendix I),基于即将公布的第22版《联合国规章范本》的修订内容,以及国际民航组织危险品专家组已同意加入到2023-2024版的《ICAO技术指令》的变更,提前公示了将于2023年1月1日生效变化的详细信息,其中涉及锂电池规则的变化包括:
●免除仅包含锂纽扣电池芯的设备(包括线路板)的试验概要(Test Summary)的要求。
●删除锂电池标记(Lithium Battery Handling Mark)上的电话号码显示要求。在2026年12月31日前为过渡期,在此之前原标记可以继续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