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电池制造商因市场需求对已有的电池型号进行优化后,是否需要重新做UN38.3?以下就跟着中拓来了解下吧。
什么情况下需要重做
1、电池芯或电池组如在以下方面与试验型号不同,应视为新的型号,需重新进行必须的试验:
●对于不可充电的电池芯或电池组,阴极、阳极或电解液重量的变化超过0.1g或 20% (以较大者为准);
●对于可充电的电池或电池组,以瓦特/小时表示的标称能量变化超过20%,或标称电压增加超过20%;
●可导致任何试验不符合要求的变化。
2、可能被视为与已经过试验的型号有所不同的改变,如可能导致任何试验结果不符合要求的改变,此种类型改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阳极、阴极、隔离层或电解液的变化;
●保护装置的改变,包括硬件和软件;
●电池芯或电池组安全设计上的改变,如排气阀;
●元件电池芯数量的改变;
●元件电池芯连接方式的改变;
●对于按照T.4以小于150 gn*大加速度进行试验的电池组,可对T.4试验结果产生不利影响并导致失败的质量变化。
什么是UN38.3?
UN38.3,代表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试验和标准手册》第38.3节规定的,有关锂电池运输危险性分类的一组试验,是锂电池和含锂电池类货物能够安全运输的前提条件,是锂电池行业运用*广泛的标准之一。
关于UN38.3的详细介绍,可以查看公众号历史文章:《锂电池UN38.3测试指南》(点击蓝色文字,查看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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