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朗投标文件领馆盖章
领事认证:是由出口国的特定机构对出口商用于通关结汇以及其他用途的各类商业单据和文件就其单证文件上的印章、签字属实进行确认和证实。在国际经济贸易中,为了办理进口手续以及保证交易行为或贸易文件的真实性,从而实现交易的安全,减少风险,维护自身的权益,进口商根据本国的法律或有关规定,要求出口国的专门机构对出口商在交易中所涉及的商业文件或商业单据(一般是商会组织)加以认证,这一做法已成为国际惯例。
如何申请办理领事认证: 1.提交《领事认证申办表》(1)和《领事认证申办表》(2)各一份正本; 2.提交需经贸促会认证的全套资料(所有的使馆认证必须先经贸促会认证); 3.提交需认证的文件及其复印件二份。 4、个别有特殊规定的使领馆按其特殊规定办理; 办理流程:递交材料——审核——认证——送往外交部或其他外交机构——送交领使馆——领证。
领事认证的范围主要有: (1)贸促会系统所签发的一般原产地证; (2)由贸促会签证机构认证的涉外商业单据文件。常见的有:商业INV、箱单、价格单、船公司证明、提单、装箱单、保险单等; (3)根据进口国或进口商的要求,需要办理领事认证的其它有关单据文件。 在实际业务中,需要办理领事认证的单据文件常见的是原产地证和商业INV。对商业单据文件(如原产地证)予以领事认证,通常在信用证中作如下规定:“THE CERTIFICATE OF ORIGIN SHOULD BE LEGALIZED BY EMBASSY OR CONSULATE”(中国贸促会出具的原产地证明,必须由某国使馆予以认证)。
对领事认证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复查吗? 申请人和已经领事认证的文书内容的利害关系人,对领事认证机构出具的领事认证书有异议的,可以向出具该领事认证书的领事认证机构提出复查申请。 领事认证机构收到复查申请后,应当进行审查、核实。对于领事认证书的编号、证词、出证日期等内容错误的,应当及时予以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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