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投资备案办理
境外投资备案需要提交的材料:
1. 境外投资备案申请表;
2. 投资主体身份文件,如营业执照等;
3. 公司董事会决议或相关的出自决议;
4.证明投资护体及合作外方资产、经营和资信情况的文件(如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等);
5.投标、购并或合资合作项目,中外方签署的意向书或构架协议等文件;
6. 根据有关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均为复印件,需加盖申请企业公章。
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一般40个工作日可完成备案申请。
办理时需要注意的事项:
1.依据严格控制非理性对外投资的监管趋势,以下几种情形申请企业境外投资备案比较有难度
a.投资到敏感国家和地区,如和我国未建交的国家,或战乱国家。
b.投资敏感行业,如武器制造,跨境水资源开发、新闻传媒等。
c.敏感行业目录里的行业,包括房地产、酒店、影城、娱乐业、体育俱乐部 以及在境外设立无具体实业项目的股权投资基金或投资平台。
如果不做境外投资备案,有什么后果?
1.投资主体中止或停止实施、处以警告
依据《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规定,如果项目未取得核准文件或备案通知书而擅自实施投资的,由核准、备案机关责令投资主体中止或停止实施该项目并限期改正,对投资主体及有关责任人处以警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提供融资、担保的依法依规处罚
金融企业为属于核准、备案管理范围但未取得核准文件或备案通知书的项目提供融资、担保的,由国家发展改革委通报该违规行为并商请有关金融监管部门依法依规处罚该金融企业及有关责任人。
3.更现实的后果是外会进出受限
如果需要进行对外投资却未按照要求进行备案或核准,投资资金将无法通过银行顺利汇出,无法完成投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