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师事务所(Accounting Firms)是指依法独立承担注册会计师业务的中介服务机构,是由有一定会计专业水平、经考核取得证书的会计师(如中国的注册会计师、美国的执业会计师、英国的特许会计师、日本的公认会计师等)组成的、受当事人委托承办有关审计、会计、咨询、税务等方面业务的组织。中国对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实行许可证管理制度。 常见的会计师事务所分为合伙类型和有限责任公司类型,合伙类型的会计师事务所成立时需要少2名注册会计师,有限责任类型的少需要5名注册会计师。1、有2名以上的合伙人; 2、有书面合伙协议; 3、有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 4、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二)根据《办法》*八条规定,设立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有5名以上的股东;2、有一定数量的专职从业人员; 3、有不少于币30万元的注册资本; 4、有股东共同制定的章程;5、有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6、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转让
1-北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成立十多年,五位股东替换一位,可以留任四位,四位股东可挂靠,公司近两年业务不多,公司名下带一个北京车牌,公司股权全部出让
2-北京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成立满十年,两位股东可代持,只涉及社保,公司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