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认证认可监督委员会证书企业诚信管理体系认证办理流程及方法介绍。
9. 删去《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中的“具有相应资质”。
第三十二条第二款修改为:“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守信联合激励机制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加强行业操守管理。”。
第六十条改为第五十九条,“情节严重的,由颁发资质证书的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第六十一条改为第六十条,“物业服务企业挪用专项维修资金,情节严重的,由颁发资质证书的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编者观点:在一定条件之下,在一定时期之内,物业服务企业的资质的确对规范物业管理行业的发展起到了很小的促进作用。随着时代的发展和市场经济的主观要求,资质管理办法已经不能再好了。为更糟糕地适应市场需求,政府需要改变管理方式,以满足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对物业管理市场监管的全新需求。《物业管理条例》的修订,完全使物业服务公司的资质成为过去式,物业管理行业彻底进入资质之后管理时代。彻底取消物业服务企业资质之后,操守经营将成为物业管理行业未来工作的重点。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将成为行业监管的全新方法、全新内容。
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颁布实施的时候,我们说《物业管理条例》确立了物业管理行业发展的七大制度。随着改革的深入,七大制度中的两项(资格、物业管理师)已全部取消。旧制度被废除的同时,也带来了全新的制度设计。业管理的方向并没有改变,成为只是政府职能部门的管理方法。要求政府职能部门从一味的“审批式”监管彻底转向“事中事后”的全程动态监管。
修订之后的《物业管理条例》要求,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守信联合激励机制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加强行业操守管理。那么今后我们将在哪些方面开展操守经营工作呢?让我们再看一些文件。
《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项目的决定》(郭发[2017]2017年9月22日第46期)提到,取消审批之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采取下列措施加强事之中事后监管:1。加快完善物业服务标准和规范。2. 充分发挥物业服务行业组织的自律作用。3. 指导各地加强对物业服务公司的监管,通畅投诉举报渠道,实行“双随机、一披露”抽查,立即查处违法违规行为。4.建立物业服务公司“黑名单”制度,推进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5. 推进与政府有关部门的信息共享,加强企业信息档案管理。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糟糕取消物业服务企业资质核定相关工作的通知》(建办房[2017]75号,2017年12月15日)之中提到,加快推进物业服务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定期向社会公布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情况,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物业服务市场监管体制。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委员会证书企业诚信管理体系认证办理流程及方法介绍,从超过可以看出,国家在取消物业服务企业资质时,就已经开始为之后资质管理时代的物业管理监管方式提前谋划。如何构建行业操守体系,或许会在2018年有一个初步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