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直接向欧盟知识产权局提出申请,而且只使用一种语言。欧盟知识产权局有快速的申请渠道,能加快审查进程。
2、商标审查欧盟知识产权局收到申请后会进行审查,如果有问题会通知商标的申请人在2个月内补正,商标申请人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补正的,申请会被欧盟知识产权局全部或是部分驳回。如果申请人不服欧盟知识产权局的决定,可以上诉的。
3、公开申请欧盟知识产权局审查申请内容没有问题的,注册申请会被公开在欧盟商标公报上。任何人都可以在申请公开1-3个内提出商标异议,欧盟知识产权局会组织双方程序并做醉终决定。
4、注册及公示公开申请后在规定地时间内没有人提出异议或意见,或是异议、意见不成立的,欧盟知识产权局会进行注册、在欧盟商标公报上公开并发电子注册证。欧盟商标注册成功后5年内必须要投入使用,否则会被其他人提出撤销注册申请。
欧洲联盟之28个国家:英国、德国、法国、意大利、比利时、卢森堡、丹麦、瑞典、西班牙、葡萄牙、芬兰、希腊、奥地利、荷兰、爱尔兰、塞浦路斯、捷克、爱沙尼亚、匈牙利、拉脱维亚、立陶宛、马耳他、波兰、斯洛伐克、斯洛维尼亚、罗马尼亚、保加利亚、克罗地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