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投资备案办理37号文可解决什么问题?(2023年)
不少企业随之加快了“走出去”的步伐,虽然限制资金出境,境外投资相关资质办理难度变大,但“走出去”仍然火热。如果想要“走出去”,现在方法也很多。常用的方法是境内自然人37号文登记与企业ODI备案了。关于境外投资37号文备案办理指南梳理的内容,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37号文办理可解决以下3个问题:
1.解决境内居民在境外持股的合规性。
2.解决境外融资和返程投资的合规性。
3.打通境内居民境外投资资金调回通道。
中国人无论是在境外投资还是境外持股上,都有很多限制。按照我国相关规定,原则上就是不允许中国自然人在境外进行投资的。所以如果有个人境外投资的相关需求,在现有的外汇管理体系下, 37号文,是唯一能让中国自然人合法合规持有境外公司股份的方法。
因此,简而言之,在境外融资上市架构中,所有在境外架构中持有股份的中国籍自然人都需要办理37号文登记保证外汇合规,主要包括以下三类人:
1.中国企业创始人
2.中国企业的其他中国籍自然人股东
3.中国企业上市前的ESOP激励已行权员工
此外,不少中国籍个人与企业在境外投资后,会涉及“返程投资备案”,此时只有完成境外投资合规手续,即37号文登记,才可打通境内居民境外资金调回的合法通道。
目前内地有许多有公司选择海外上市这个渠道,而选择比较多的,就是在香港了。由于市场环境的理性转变及其国内公司海外上市(一般为红筹架构(包含VIE构架))地的挑选,促使许多股票基金还会挑选赴海外去项目投资红筹架构的拟上市标的公司,那么就很有可能遭遇申请办理海外立即投资备案(通称“ODI”)的审批/办理备案难题,进行ODI办理备案审批程序,方能直接在国外持仓)。因而,ODI的政府审核(审批/办理备案)是中国公司海外对外直接投资的基本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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