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关都需求什么单据?
1、进出口货品报关单。一般进口货品应填写一式二份;需求由海关核销的货品,如加工交易货品和保税货品等,应填写专用报关单一式三份;货品出口后需国内退税的,应另填一份退税专用报关单。
2、货品发票。要求份数比报关单少一份,对货品出口托付国外出售,结算方法是待货品出售后按实销金额向出口单位结汇的,出口报关时可准予免交。
3、陆运单、空运单和海运进口的提货单及海运出口的装货单。海关在审单和验货后,在正本货运单上签章放行交还报关单,凭此提货或装运货品。
4、货品装箱单。其份数同发票。可是散装货品或单一种类且包装内容共同的件装货品可免交。
5、出口收汇核销单。全部出口货品报关时,应交验外汇管理部门加盖"监督收汇"章的出口收汇核销单,并将核销编号填在每张出口报关单的右上角处。
6、海关以为必要时,还应交验交易合同、货品产地证书等。
7、其它有关单证。包含:
1)经海关同意准予减税、免税的货品,应交海关签章的减免税证明,北京地区的外资企业需另交验海关核发的进口设备清单。
2)已向海关存案的加工交易合同进出口的货品,应交验海关核发的"挂号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