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事认证的目的是向使用文书的外国机构证实文书的真实性,避免因其怀疑文书上签字或印章是否属实而影响文书的使用。比如说,国内公证处出具出生公证书,当事人如果不办领事认证直接拿到秘鲁使用,秘鲁主管当局无法核实此份文件的真伪,因此将被拒绝接受,秘鲁当局会要求当事人将文书经过秘鲁驻华使(领)馆确认。而秘鲁驻华使(领)馆也没有中国内公证处签字或印章备案,难以核实文书本身的真伪,因此又会要求文书先经中国官方机构认证(中国外交部),证明有关文书中出证单位的印章及官员签字属实,然后秘鲁驻华使(领)馆再确认中国官方机构(中国外交部)的印章、签字属实。此后秘鲁主管当局才会接受此文书。
秘鲁大使馆可认证文书有:
商业类:原产地证、商业发票、装箱单、价格表、提单、出口销售证书、商检证、屠宰证、合同、代理协议、授权书、委托书、营业执照、声明书、投标文件、报关单、资信证明、检测报告、CE证书、ISO质量管理体系证书等。
民事类:个人履历、职业资格证书、死亡证书、未刑证、亲属关系证、个人专利证明、驾驶证、护照、健康证、离婚证、未婚证、结婚证、成绩单、毕业证、学历证、出生证明书、收入证明等。(民事类需先做好公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