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使馆盖章的目的:
使一国出具的公证/书或有关文书能在另一国境内被有关当局所承认且具有法律效力,不致 因怀疑文书上的签名或印章是否属实而影响文书的法律效力。
在国际贸易中,“大使馆盖章”是商业盖章中的一种。由于它可以对进口商品的产地、价格、担*保等方面进行限制,加之盖章所需时间相对较长,费用较高,近年来,越来越多地被一些country用作限制进口的非关税贸易壁垒措施。如科威特、南韩、阿根廷、土耳其、埃及等国规定:凡进口货物必须出具经“大使馆盖章”的一般原产地证/书,货物方能通关。
可能您正在为第一次做上海大使馆盖章而烦恼,或许是为了赶时间而抱怨当地贸促会办-理时间太长,由于需要提供的文件很多,客户提供的盖章资料中有很多的文件是不符合规定的,所以需要补资料,这浪费了大量宝贵的时间。
尚未与我国建交的country,其领事盖章如何办-理?
目前可以参考以下三种办法:⑴征得进口商同意,找第三国的驻华使(领)馆代为盖章;
⑵仅由外交部领事司对文件进行盖章;
⑶与进口商协商,由贸促会出具证明,证明进口国目前在中国尚无大使馆,为此要求给予免认单据文件的待遇。
上海委内瑞拉大使馆盖章更新:
大使馆规定,自七月份开始,递交大使馆的文件必须要翻译公司盖章的西班牙语翻译件,不接受企业提供的翻译件。
另外,大使馆现接受公司自己出具的自由销售声明类的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