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巴自贸协定已经实施,这让中巴两国之间的商贸关系进一步加深。在贸易过程中,产地证明文件是不可或缺的一环。关于中巴FTA产地证可以显示8位数的海关编码吗?我们需要了解相关的法规和规定。
首先,根据中巴自贸协定的规定,中巴贸易的产地证明文件应当满足相应的规定和标准。中方在2018年发布的《自由贸易区产地证标准实施细则》中明确指出,“产地证应填写有关海关编码”。而我国《出口货物证明规定》也规定了相关内容。这就意味着,中巴自贸协定的产地证明文件必须要包括海关编码。
其次,在关于海关编码的具体规定上,海关总署发布的《货物问题规章》以及《大亚湾海关实施海关编码管理办法》中,均规定了海关编码的格式和使用方法。其中,海关编码应当包括14位数字,前8位应当为商品编码,后6位为统计人员根据需求随意组成。
那么,在实际操作中,中巴FTA产地证能否显示8位数的海关编码?
中巴FTA产地证目前规定只能显示6位数的海关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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