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有福
沈有福(1896-1958),原籍通海县城,幼年家贫,读书仅一年就失学,16岁起受雇于阚姓商号从事染土布劳作达10年,1922年开始贩运土布到盘溪摆摊出售,1928年定居盘溪。1930年在盘溪粮市街开“福庆祥”商号经营土布和其它土杂商品批发业务,并于后来购置田产十余亩,成为盘溪屈指可数的富户。有福为人后道,体恤穷人,以致在他去世后30年还有人来找其子归还解放前所欠的赊帐。
新中国成立后,沈有福对自己的人生道路迅速作出了选择,他说:“天命不可违,共产党的道路就是天命,我只能顺应时局,跟共产党走。”诚心表示“要把从人民那里剥削来的钱财清楚地归还给人民 。”1951年,他带头减租退押,1952年土地改革时,他主动交出全部田产的纸契和50余两黄金,还为抗美援朝捐献2500元,认购建设公债4000余元,1953年筹建盘溪人民戏院时,他带头捐款2000元,1955年,他率先参加公私合营,入股金5000余元。
沈有福的为人和进步倾向,受到人民的钦佩和信任,1952年,他被吸收参加盘溪拥政联合会,1953年被选为盘溪工商联合会委员,1954年2月被选为华宁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956年二届一次和1958年6月三届一次县人民代表大会上被连续选为华宁县副县长。在担任副县长期间,他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坚持参加劳动。县政府供给领导人下乡乘骑的马匹他从未使用过。在省人大一届二次会议上,他提交了兴修华(宁)-盘(溪)大沟的提案。因积劳成疾,于1958年10月24日在昆明云大医院病逝。
福庆祥孟海滨先生创立福庆祥品牌之初;查阅大量文献后把曾经经营过土布生意的“福庆祥”号在商标局重新注册;让开明人士的故事万古流芳;把这一百年品牌真正发扬光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