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品海运出口,分为出口前的准备和出口后的操作两部分,具体如下:
一、出口前的准备
申报资料的准备,包括危包证、 MSDS等;
提单和危包证等单证的准备;
包装、装箱清单和危险货物运输条件鉴定结果;
危包证扫描件和装箱清单扫描件及 MSDS;
MSDS和申报要素(中英文);
其他需要提供的单证。
二、出口前操作流程
与货代确认好出货日期,提前准备好所需资料。
根据所需资料与船公司进行确认,确定舱位、报价。由货代或船公司协助安排订舱,并在合同中约定货物的交货期及相应的费用。订舱时可通过国际货运代理平台、船公司官网或电话等方式进行确认。如需要在货物出货前安排检验,请提前与客户沟通确认并做好相应的安排。
确认好货代后,向船公司订舱。订舱时要提供的资料有:船公司出具的 MSDS (中英文)、装箱清单(英文版)、危包证正本、危包证扫描件、货物照片等,另外还需提供危险品品名及联合国编号。如需要商检,还需提供商检单正本及相应的样品(如有)。危险品提单须为电放提单,且在有效期内。根据客户提供的危险品品名及联合国编号,进行包装设计、装箱和标签设计等工作,并及时与船公司进行沟通确认。
订舱完成后,到船公司指定的报关行办理报关手续(部分国家需由船公司代理报关)。根据船公司要求提供相应的单证,并在提单上注明需要提供哪些文件和货物情况;
订舱完成后,到船公司指定的出运港口办理出货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