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进口化妆品的境内收货人应当在产品进前向商注册登记地检验检疫机构提出备案申请,通过进口食品化妆品进出口商备案系统(网址为http://ire.customs.gov.cn)提交备案信息,取
得进口化妆品境内收货人备案资格。
办理材料:
(一)进口化妆品境内收货人备案须提供以下材料:
1、填制准确完备的收货人备案申请表;
2、工商营业执照、统-社会信用代码登记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等的复印件并交验正本;
3、企业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4、与化妆品安全相关的组织机构设置、部门职能和岗位职责;
5、拟经营的化妆品种类、存放场所;
6、两年内曾从事化妆品进口、加工和销售的,应当提供相关说明(化妆品品种、数量);
了自理报检的,应当提供自理报检单位备案登记证明书复印件并交验正本。
进口化妆品申报注意要点:
1.进口化妆品报关申报时需在报关单“产品资质”代码栏选择证件代码“526-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批件”,并在“许可证编号”栏中录入自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取得的进口化妆品行政许可批件或备案凭证号。型号、半成品、试用装等信息录入在“规格型号”项下的申报要素“其他”中。
2.《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批件》的有效期限为5年,有效期届满的应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延续注册后方可进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