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结构如何进行:
1 建筑结构设计与建筑抗震建筑结构设计是指新建建筑根据其使用功能,在满足安全、适用、耐久、经济和施工可行的要求下,按照有关设计标准的规定,对建筑结构进行总体布置、技术经济分析、计算、构造和制图工作,并寻求优化的过程。这是一个从无到有的过程,在经济和施工允许的条件下,可适当提高结构的安全储备。建筑抗震是指根据既有建筑的现状,对其安全性、适用性和耐久性进行评价,对其抗震能力做出评定。换言之,其结构已经存在,施工已经完成,过程中不需要再考虑其建造的经济和施工限制。根据建筑结构设计和建筑抗震的任务和要求的不同,其主要区别主要体现在材料、荷载、施工质量等相关信息和参数上。2 平面模型的建立及相关参数的输入 2. 1 平面模型的建立根据前文所述,建筑结构设计时一个创造的过程,可以根据建筑设计和结构受力情况的需要,适当调整构件的位置和构件截面尺寸。而建筑抗震则是对既有建筑进行的复核验算,其平面布置**严格按照结构的现有状况进行输入,包括其墙体、梁、楼板、门窗洞口、构造柱、圈梁及楼层高度等相关内容。2. 2 材料强度的输入结构设计计算时,砖和砂浆的强度等级根据其受力状况和经济要求确定其强度等级,这是对后期施工中所需材料的要求。在施工完成后,其实际材料强度可能与设计要求存在一定的差异。因此在抗震中,如果将材料的实测强度换算至规范所列的材料强度后,再进行计算,可能会造成不必要的浪费或人为降低了结构的安全储备。2. 3 荷载输入结构设计计算时,设计人员往往根据建筑设计装修等要求,根据《建筑结构荷载规范》的相关规定算出结构的荷载,输入软件之后进行计算。结构在使用时,往往经历过重新装修,其实际荷载往往与原设计状况不符。因此,抗震时,应根据既有建筑的实际受荷情况,确定其荷载输入。此外,PKPM 在进行砌体结构抗震及其它参数输入时,其“墙体材料的自重”默认值为22kN /m3。这是一个含墙饰面重的240 墙的测算值,在部分工程中与实际计算有一定差别,尤其对于非240 模数的墙体。抗震时,建议该值按照实际测算值输入。2. 4 施工质量控制等级在考虑施工质量对结构的影响时,《砌体结构设计规范》引入了砌体工程施工质量控制等级( A、B、C) 的概念。按现场质保体系、砂浆及混凝土强度、砂浆拌合方式、砌筑工人技术等级等因素,砌定砌体工程施工质量控制等级。结构设计阶段,按照《砌体结构设计规范》的要求,一般施工质量控制等级均按B级控制。实际施工过程中,部分工程的施工质量控制等级与设计要求存在一定的差异。但是由于施工质量控制等级的划分不具有结果反推性,所以一般情况下,按现场施工资料确定其与设计要求的符合性,然后再根据相应的控制等级进行验算。
1、建筑工程结构检测、(混凝土结构、砌体结构、钢结构,塔桅及高耸建(构)筑物,建筑构配件质量检测,振动测试,结构应力测试,结构性能现场试验);灾后结构承载力。
2、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安全性、适用性、适修性、耐久性、**性;建(构)筑物抗震;沉降观测,采光日照、分析,容积率分析,面积测量,建筑物功能评价;民房检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检测。
3、*工程及施工安装质量检测,道路桥梁功能性能和结构安全性能检测及维修加固
4、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检测:空气成分、建筑装饰材料有害物质、噪声与振动、电磁、遮光污染等。
二、建筑热工及设备系统检测
建筑热工(节能)检测;建筑设备(采暖、通风、空调、给排水、电气及防雷)系统、锅炉房系统、冷库系统、厂房净化系统安装质量检测与运行测试;小区供热系统、小区排水系统质量检测与运行测试;建筑设备系统能耗分析与评价、节能性能检测;室内湿度、风速场、温度场测试;地下管网探测。
三、建筑物扩建、改造
1、建筑物整体平移、*升、纠倾的设计与施工;
2、建筑加层、室内空间改扩、托梁换柱的设计与施工;
四、建筑物结构加固
1、建筑主体结构加固、补强设计与施工及混凝土裂缝修复;
2、建筑地基、基础加固的设计与施工;
3、建筑抗震、防灾、建筑结构灾后抢修及修复;
五、工程造价及建筑图纸设计标准复核等。
房屋安全检测
1)调查房屋建造信息资料。包括:查阅工程地质勘察报告、设计图纸、施工记录、工程竣工验收资料,以及能反映房屋建造情况的其他有关资料信息;
2)调查房屋的历史沿革。包括:使用情况、检查检测、维修、加固、改造、用途变更、使用条件改变以及灾害损坏和修复等情况;
3)检查核对房屋实体与图纸(文字)资料记载的一致性;
4)检查房屋的结构布置和构造连接及结构体系;
5)检查测量房屋的倾斜和不均匀沉降;
6)调查房屋现状。包括:建筑的实际状况、使用情况、内外环境,以及目前存在的问题;
7)调查房屋今后使用要求。包括:房屋的目标使用期限、使用条件、内外环境作用等;
8)抽样或全数检查测量承重结构或构件的裂缝、位移、变形或腐蚀、老化等其他损伤,采用文字、图纸、照片或录像等方法,记录房屋主体结构和承重构件损坏部位、范围和程度及损伤性质;
结构安全性与**性评价
一、结构或构件的验算应按地区现行标准执行。一般情况下,应进行结构或构件的强度、稳定、连接的验算,必要时还应进行疲劳、裂缝、变形、倾复、滑移等的验算。对地区现行规范没有明确规定验算方法或验算后难以判定等级的结构或构件,可结合实践经验和结构实际工作情况,采用理论和经验相结合(包括必要时进行试验)的方法,按照地区现行标准《建筑结构设计统一标准》进行综合判断;
二、结构或构件验算的计算图形应符合其实际受力与构造状况;
三、结构上的作用及作用效应分项系数及组合系数应分别按本标准*3.0.2条和*3.0.3条确定,并应考虑由于变形、温度等因素造成的附加内力;
四、当材料种类和性能符合原设计要求时,材料强度应按原设计值取用。当材料的种类和性能与原设计不符或材料已变质时,材料强度应采用实测试验数据。材料强度的标准值应按地区现行标准《建筑结构设计统一标准》有关规定确定。取样时不得损害结构的正常工作;
五、当混凝土结构表面温度长期大于60℃,钢结构表面温度长期大于150℃时,应考虑温度对材质的影响;
六、验算结构或构件的几何参数应采用实测值,并应考虑构件截面的损伤、腐蚀、锈蚀、偏差、断面削弱以及结构或构件过度变形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