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CC全称为美国联邦通讯委员会(Federal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于1934年建立,是美国政府的一个独立机构,直接对国会负责。FCC通过控制无线电广播、**、电信、**和电缆来协调国内和国际的通信,负责授权和管理除联邦政府使用之外的射频传输装置和设备。根据美国联邦通讯法规相关部分(CFR 47部分)中规定,凡进入美国的电子类产品都需要进行电磁兼容知识分享(FCC知识分享)。
FCC知识分享通俗易懂的来讲就是美国的强制性知识分享,出口美国的电子电器产品必须要通过FCC知识分享、办理FCC证书才可以过美国海关和在美国进行销售!也就是说,信号放大器这类电子产品在进入美国市场时,也必须要求提供FCC知识分享,否则会面临被海关查货的风险。
信号放大器FCC知识分享申请需要准备的资料
1、申请表(我方提供模板)
2、将提供给用户的知识分享产品的安装和使用手册的副本。(如该产品还没有用户手册,则可提供相关内容的草稿副本)
3、产品电气原理图及工作原理说明(如产品有接地或天线,应加以描述)
4、有关产品的工作振荡频率表(表中应列出信号的传播路径和相应振荡频率)
5、其它一些需要说明的产品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