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A知识分享通知书:
如果符合EPA知识分享要求,则EPA会颁发符合通知。
一旦EPA知识分享确定符合法规要求,将颁发符合通知书给申请企业。通知书上列出的生效日即覆盖的产品可以引入商业的日期。
通知书在生产结束时或者的型式年的12月31日失效,看哪个日期更早。多数情况下,通知书的生效日即证书的签发日。
EPA识别号包括EPA注册号(Registration Number)和EPA工厂号(Establishment Number)。EPA注册号和工厂号是所有产品都必须有的。
ΕΡΑ工厂号:A.EPA工厂号由EPA执行与遵守办公室分配。具体见40CFR 167。工厂杀虫剂的工厂在得到EPA工厂号之前必须有公司号。
产品管理部门不审核工厂号,只责任确保编号格式正确。
B.工厂号的目的和位置。工厂号表明生产产品的工厂。具体见40CFR 167.3,该号码开头为"EPA Est.",可以标示在杀虫剂产品标签或直接容器的任何位置,但必须保证清晰易见。该号码通常与EPA注册号一起出现,但不强制要求。(注意,不进行通告也可以更改工厂号。)由于审核人员可能从未见过产品的实际外容器,所以公司提交的产品标签草案上可以没有工厂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