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运输危险性鉴定
鉴定标准:
《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规章范本》(桔皮书)
《危险品规则》(IATA DGR)
《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IMDG Code)
《铁路危险货物品名表》
《危险货物品名表》(标准)等
鉴定范围:
《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规章范本》中规定的9类危险品:
第1类:品
第2类:气体
第3类:易燃液体
第4类:易燃固体,易于自燃的物质,遇水释放易燃气体的物质
第5类:氧化性物质和有机过氧化物
第6类:毒性和感染性物质(利用公共信息)
第7类:放射性物质(仅做放射性活度以及表面辐射水平已知的货物)
第8类:腐蚀性物质
第9类:杂项危险品(不做在高温下运输或提交运输的物质及转基因微生物和转基因生物体)
我中心具备《化学品物理危险性测试导则》(安监总厅管三函〔2014〕69号)中规定的物理危险性鉴定的能力,对鉴定结果的科学性、准确性负责,并能够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鉴定标准:
《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试验与标准手册》或GB等相应标准
鉴定样品种类:
1、物2、易燃气体3、气溶胶(气雾剂)4、氧化性气体5、加压气体6、易燃液体7、易燃固体8、自反应物质和混合物9、自燃液体10、自燃固体11、自热物质和混合物 12、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和混合物13、氧化性液体14、氧化性固体15、有机过氧化物16、金属腐蚀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