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L 1277,第 6 版,2018 年 9 月 12 日- 带有可选光纤部件的安全电力和控制托盘电缆的 UL 标准
这些要求涵盖由两个或多个载流铜、铝或铜组成的电力和控制电缆- 包覆铝电路导体,或一对或多对热电偶延长线。热电偶延长线和电路导体不得混合在同一电缆中。这些电缆的构造带有或不带有以下任一或两者:
a) 一根裸露的或一根或多根绝缘接地导体,和
b) 一根或多根单独护套的光纤部件,全部在一个整体护套之下。
这些电气和复合电气/光纤电缆旨在根据第 336 条和美国国家电气规范 (NEC)、ANSI/NFPA 70 的其他适用部分使用(复合电缆的相关光学和电气功能)在电缆桥架、滚道中以及在室外位置由吊索支撑的地方。
这些电缆的导体在第 9.2 节(NEC 类型)和第 9.3 节(其他导体)中进行了描述。电缆表面标有导体类型字母和/或温度和适用于绝缘的“湿”、“干”或“湿或干”额定值。直埋电缆在表面有如此标记。具有防日光护套的电缆表面标有“防晒”或“防日光”。电缆可以包括一个或多个光纤部件,并在表面标记以表明这一点。表面标有“抗油 II”的电缆有一个护套,可以在不超过 75°C (167°F) 的温度下暴露在油中。表面标记为“耐油 I”的电缆有一个护套,可以在不超过 60°C (140°F) 的温度下暴露在油中。耐油 II、耐油 I、VW-1、耐汽油,或有另一个单独的导体使用单独如此标记。表面标有“-ER”的电缆用作电缆桥架和使用设备之间的裸露线路,其中电缆得到持续支撑并使用机械保护(例如支柱、角钢或通道)防止物理损坏。
这些电缆上的整体护套是 NEC 部分 501.15(D) 和 501.15(E) 中讨论的“气密/气密连续护套”。但是,这些要求不包括对这些电缆通过芯线传输气体或蒸汽的调查,因此,当这些电缆用于危险场所时,它们可能需要按照 NEC 中的说明进行密封。
这些电缆可能包含一个或多个金属屏蔽层,但没有金属护套或铠装。具有金属护套或铠装的电缆在 UL 1569 金属包层电缆标准中属于 MC 型。
用于这些电缆的连接器和其他配件在 UL 514B 导管、管道和电缆配件标准中涵盖。
这些要求不包括任何光纤构件或此类构件组的光学或其他性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