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简易注销适用范围
对申请简易注销的纳税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免予到税务机关办理清税证明,直接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1
未办理过涉税事宜的;
2
办理过涉税事宜但未领用发票、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的。
一、简易注销办理流程详解
1、简易注销之前需要先在网上做45天的公示,公示期当中没有异议的。可以走简易注销流程
2、进入上海市注销企业“一窗通”网上服务(以下简称注销平台)页面,点击“我要注销企业”。
3、显示“办理须知”,阅读后勾选“我已知晓上述内容”后,即可点击下一步。
4、选择“企业自行办理”或“代理机构办理”。
5、进入“验证企业身份”环节,以下三种方式选择其一即可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