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徐汇废品回收站怎么办理公安备案?
办事费用:
1、呈报审查:公司将提交申请资料送经贸局审查;
2、受理申请:如所提交材料齐全,且适合用在法定约束,立即受理。如所交材料存于可当场更正的错误,申请人可当场更正,更正后,立即受理;如所交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约束,将在2个事情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须补齐的所有信息。
呈报材料:
1、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申请注册登记阐明(BOSS关卡),应该如实补充并经公司法定代表人(责任人)签字、盖章,其记载的各类内容要求与行政服务中心营业执照一致。
2、在有效期内的行政服务中心营业执照BOSS关卡(原件及复印件须申请人盖章,经办和责任人签字、署日期)。
3、公司法定代表人(责任人)身份丨证(原件及复印件)
4、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5、再生资源回收公司分支机构名单表
6、各市、县、区国家标准地区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7、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申请情况汇总表
凡从事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企业(不包括利用废旧物资、废金属加工生产产品的企业)的建办,由市废旧物资利用管理办公室负责核准,批准后颁发《废旧物资回收经营资格证》,据此证向市公安局备案,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领《营业执照》,向税务机关申领《税务登记证》,并加入市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企业协会,接受协会管理。新办废旧物资回收企业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 拥有一定的回收经营场地、一般在1000平方米以上; 2、 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3、 具备必要的拆解、剪切、压块加工、运输设备、计量及消防设施。 4、经营地点必须远离铁路、港口、施工工地、旅游区、居民居住密集区、军事禁区和金属冶炼加工企业,企业的建设经营必须符合环境规定,不得影响居民生活和市容市貌;5、在布局上,市区(城市已建成区域)原则上不再审批新的废旧物资回收加工企业,在各镇、各级开发区边缘适当控制布点,企业布点须当地政府盖章同意。
第五条 城区回收网络设置和管理。 1、建立一个与城市建设相配套的再生资源集散交易市场,每个居民小区设立一个代收点,形成“一场多点”的废旧物资回收网络。各代收点设置应便于居民交投、社区保管和企业运输。有条件的社区要在靠近门卫处留出房间作为交投点。同时针对零散居民楼、零售商业网点,可由回收企业设立少量的流动收购点。2、再生资源集散地交易市场人员由回收企业安排。各代收点人员由街道或社区安排,并由回收企业组织专门的岗前培训。各代收点实行“五个统一”,即由回收企业提供统一的标识、衡器、服装(马甲)、价格和服务标准。3、再生资源集散交易市场是企业大量收购废品的集散地,具有收购、整理、归类、利用、拆解、中转、仓储、运输等功能。各代收点代理回收企业收购、归类、暂存,由回收企业用专车将当天的回收物品运走。特殊情况可随时通知回收企业运走,避免在代收点蓄积,造成二次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