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定征收的固定比例是多少
核定征收增值税,一般是核定收入金额,如果发票开不到核定的收入金额,就按核定收入金额乘以税率交税,如果超过了核定收入金额的,按超过的金额乘以税率交税.查账征收的,实际按确认收入金额乘以税率计算
核定征收分为哪几种形式
核定征收方式包括定额征收和核定应纳税所得率征收两种办法:
(1)定额征收:直接核定所得税额;定额征收就是每月给你规定一个固定的税额,你按季申报按季缴纳.如:你每月被核定为100元,那么你每季度就申报300元.
(2)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按照收入总额或成本费用等项目的实际发生额,按预先核定的应税所得率计算缴纳所得税核定征收是指对小规模纳税人账目不健全的企业,进行征收所得税的一种方式.有定额征收、按照收入征收所得税、按照成本征收所得税.
定率征收则有:
1、按收入总额的一定比例给你核定应纳税所得额,再乘以所得供缉垛垦艹旧讹驯番沫税税率,就是你应缴纳的所得税额.
2、按成本费用的一定比例给你核定应纳税所得额,再乘以所得税税率,就是你应缴纳的所得税额.
3、按经费支出核定一个应纳所得的比例,换算成应纳税所得额.
上述三项(收入、成本费用、经费支出)都是税务局根据行业基本情况倒挤出来的数据,所以,对每个企业来说并不是公平税负
一般纳税人账目健全,不存在核定征收问题.《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8〕30号)第三条规定:"纳税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一)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
(二)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薄的;
(三)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四)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