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人力资源许可证办理的条件:
1.有实际经营地址
2.有与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务相适应的固定场所、建筑面积一般不少于50平米)、必要的设施、办公设施;
3.有一定数量从事人力资源服务的专职工作人员(其中,个人独资企业有1名以上专职工作人员,合伙企业有2名以上专职工作人员、公司或非公司企业法人有5名以上专职工作人员);
4.有健全的机构章程、管理制度、工作规则和明确的业务范围;
5.有明确的章程和管理制度;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申报材料:
1、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
2、公司章程
3、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者财务审计报告
4、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
5、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办公设备和信息系统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