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长宁区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怎么办理?
上海长宁区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怎么办理?
出版物零售许可证办理时间: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5个工作日对该材料初审。符合法定条件材料齐全场地也符合要求的20个工作日颁发《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上海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条件:
1、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具有法人资格;
2、有确定的名称和经营范围;
3、需有大于50平方的经营场所,经营场所性质需为办公或者商用;
4、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的其他要求;
上海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公章;
2、到省新闻出版局领取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审批表;
3、申请书,载明单位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住址、资本来源、资本数额等;
4、经营场所为商用性质的“产权证明”和“使用权说明”(属于自有商用房的提供“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租赁他人的,需提供“产权证”复印件和“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5、公司章程(个体户无需提供),如公司近期有变更记录,需要提供章程修正案;
6、法人及股东的身份证复印件,电话;
7、相应计算机管理条件的证明材料(电脑设备及出版物销售专用软件);
从事出版物零售、批发、出租业务的企业、单位和个人都需要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网络进行出版物的销售、出租,也需要办理许可证,根据经营形式,分为批 发和零售两种,分别到当地市文化新闻出版局和当地的文体局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