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注销登记在所属工商登记机关办理;
(2)准备注销登记的相关材料。因为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注销登记材料应由所属公司做出决定并签署准备出具相关材料。
根据《公司法》第181条的规定: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183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1)注销登记在所属工商登记机关办理;
(2)准备注销登记的相关材料。因为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注销登记材料应由所属公司做出决定并签署准备出具相关材料。
根据《公司法》第181条的规定: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183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主要经营:承接上海各区企业注册、变更、注销业务,疑难杂症业务 各区工商档案加急,变更执照加急 疑难/指定名称核名 税务疑难注销,不符合即办注销,财务数据过大注销 解除各类企业、法人黑名单、吊销企业恢复正常 办理专项审批(许可)(新办、续期、加急) ①食品经营许可证(餐饮类、预包装备案、冷冻冷藏、婴幼儿奶粉、生猪牛羊肉) ②新办三类医疗器械许可证,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可提供人员及实际场地) ③公共卫生许可证 ④等级保护备案 ⑤出版物经营 ⑥劳务派遣许可证 &nb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