撕裂强度检测 剥离强度检测 拉伸强度测试
一、试验范围和条样试验:
1、范围:本部分主要适用于机织物,也适用于其他技术生产的织物,通常不用于弹性织物、土工布、玻璃纤维织物以及碳纤维和聚烯烃扁丝织物。
2、试样整个宽度被夹持器夹持的一种织物拉伸试验
二、试样原理
对规定尺寸的织物试样,以恒定伸长速度拉伸直至断脱。记录断裂强力及断裂伸长率,如果需要,记录断脱强力及断脱伸长率。
三、取样
1、试样标准:
从每一个实验室样品上剪取两组试样,一组为经向(或纵向)试样,另一组为纬向(或横向)试样。每组试样至少应包括 5 块试样,如果有更高精度的要求,应增加试样数量。试样应距布边至少 150 mm。经向(或纵向)试样组不应在同一长度上取样,纬向(或横向)试样组不应在同一长度上取样。
2、试样尺寸:
每块试样的有效宽度应为50 mm0,5 mm(不包括毛边)其长度应能满足隔距长度200 mm如果试样的断裂伸长率超过 75%,隔距长度可为 100 mm。按有关方协议,试样也可采用其他宽度,应在试验报告中说明。
四、断裂强力和断裂伸长率
1、断裂强力maximum force
在规定条件下进行的拉伸试验过程中,试样被拉断记录的*大力(见图 1)
2、断裂伸长率 elongation at maximum force在*大力的作用下产生的试样伸长率(见图 1)
说明:
1、断裂强力:
2、断脱强力;
3、预张力:
4、断裂伸长率;
5、断脱伸长率
6、伸长率
五、试验设备
1、试验仪的特性:
等速伸长(CRE)试验仪的计量确认体系应符合 GB/T 19022 规定。等速伸长(CRE)试验仪应具有以下的一般特性:
a) 应具有指示或记录施加于试样上使其拉伸直至断脱的力及相应的试样伸长率的装置。仪器精度应符合 GB/T 16825.1规定的 1级要求。在器全量程内的任意点,指示或记录断裂强力的误差应不超过士1%,指示或记录夹钳间距的误差应不超过士1 mm。如果采用 GB/T 168251中2 级精度的拉伸试验仪,应在试验报告中说明。
b)如果使用数据采集电路和软件获得力和伸长率的数值,数据采集的频率应不小于 8 次/s。
2、试验器具
a) 裁剪试样和拆除纱线的器具。
b) 用于在水中浸湿试样的器具。
c) 符合 GB/T6682 要求的三级水,用于浸湿试样
d) 6.5 非离子湿润剂。
六、测定和记录
在夹钳中心位置夹持试样,以保证拉力中心线通过夹钳的中点。
启动试验仪,使可移动的夹持器移动,拉伸试样至断脱。记录断裂强力,单位为牛顿(N);记录断裂伸长或断裂伸长率,单位毫米(mm)或百分率(%)。如果需要,记录断脱强力、断脱伸长和断脱伸长率。
记录断裂伸长或断裂伸长率到*接近的数值:
{1}-断裂伸长率<8%时:0.4mm或0.2%;
{2}-断裂伸长率>8%且≤75%lmm或0.5%;
{3}断裂伸长率>75%时:2mm或1%。
{4}每个方向至少试验5块试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