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注册资料公证 (M&A,CI,BR,NC1及董事会议记录)
香港无限公司资料公证 (BR,东主委任书)
香港公司董事股权转让公证 (CI,BR, D2A,D4,股权转股交易书及董事会议记录)
香港身份证/回乡证公(身份证)
香港公司委派国内律师公证 (由中国委托公证人/律师事务所进行翻译)证明书《中外文译本相符证明》
香港公司在内地进行投资时,国内的商务及工商部门都会要求提供香港公司注册登记文件的公证书,否则不予受理。那么香港登记证值得是哪些文件?香港登记证公证书怎么办?
这个问题是所以在大陆设立外资公司时都要遇到的问题,根据2006年4月27日「关于外商投资的公司审批登记管理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执行意见」「工商外企200681号文」:
第五条:申请外商投资的公司的审批和设立登记时向审批和登记机关提交的外国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应当经所在国家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应当依法提供当地公证机构的公证文件。对于香港公司,登记证指的是以下文件:
注册证书CI,商业登记证BR,周年申报表NAR1
香港登记证公证书办理:先经中国委托公证人公证,然后公证文书必须经过中国法律服务(香港) 有限公司「审核、登记和加章转递」。
香港公司公证有“全套”及“半套”之分。全套公证需要提供的资料包括公司注册证书、商业登记证、成立表格或年检文件、章程;而半套公证需要提供的资料为公司注册证书、商业登记证;这些文件可使用扫描件或复印件,并且公证文件中还可添加董事股东身份证等附件,相应的,公证附件越多,则费用越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