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物品进口如何清关
国外亲朋好友邮寄物品、网上购买物品、生活物品、代购物品等,此类货物我们采用个人形式报关(个人物品按照国家规定:港、澳、台每次限值为800元人民币;其它国家和地区,每次限值1000元人民币,有人会问,是不是只要低于1000元都能以个人报关形式申报呢?当然是否定的。根据海关公告2010年第43号公告第四条:邮运进出口的商业性邮件,应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打个比方如果您邮寄5000个电子元件,货值500元,虽然没有超过限值,但是不能以个人物品通关,因为按照正常理解你个人肯定用不了5000个电子元件,所以这是属于商业邮件,还是要转到1的形式报关),缴纳个人行邮税